河北互联网协会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 >> 下载专区 >> 关于开展网络信息安全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网络信息安全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03 10:21:20

中国电信河北分公司,中国移动河北公司,中国联通河北省分公司,中国铁通河北分公司,各互联网接入服务经营单位,各增值电信服务经营单位,各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单位:
为全面提高我省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我省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市场准入和年检环节信息安全专项审查的通知》(工信部保[2009]10号)要求,从2014年起,我局将开展网络信息安全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省开展互联网相关服务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和非经营性互联网站的通信行业特有工种人员均应具有通信行业特有工种从业资格,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已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含商用试验)的单位,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通信行业特有工种国家从业资格。其中移动、联通和电信省级公司至少应有5名以上,市级公司不少于3名;铁通省公司至少3名以上,市级公司不少于2名;各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IDC、ISP)至少3名以上、各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单位(经营性ICP)至少应有3名以上具备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国家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
对于新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含商用试验)的单位,其从事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我局将依据相关规定,将申请单位从事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人员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作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批的基本要求。
非经营性互联网站应根据相关规定配备1名从事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专职人员,并取得相应工种的国家从业资格。
三、我局将在信息安全年度审查过程中针对网络与信息安全制度不落实,人员不到位,未参加年度网络信息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国家网络信息安全从业资格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即年检不合格。
   四、各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均可参加网络信息安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和考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由河北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承担。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
2014年3月10日

 

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

时 间:内 容


第一天:8:30—11:30:相关法律法规讲解 ,网站备案及行政许可管理相关政策讲解
       13:30—17:30:操作系统和服务器系统安全配置

第二天:8:30—17:30:网络信息安全基础知识
第三天:8:30—11:30:网络安全常用工具介绍及案例剖析
       13:00—17:00:鉴定考试

 

文件下载:点击下载
视频音频
协会动态
报告专栏
首页 | 协会简介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青园街458号 邮编:050021 联系电话:0311-86699268 邮箱:hbhlwxh@126.com 技术支持:石家庄惠远邮电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河北省互联网协会 冀ICP备11004599号